长沙市一次性创业补贴
普通高校博士、硕士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在长沙市创办初创企业,合法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吸纳2名及以上城乡劳动者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其中,贫困劳动力和农民工等返乡下乡人员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合法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以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
根据吸纳城乡劳动者就业人数申请5000至30000元不等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4.正常运营12个月以上的佐证资料,其中属贫困劳动力和返乡农民工的,提供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佐证资料。
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时间为每年6—7月,具体流程如下:
1.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登录长沙市一体化人才综合服务信息平台,下载《长沙市初创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表》,按属地原则将申报资料报送至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考察审定。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地考察,提出考察推荐意见,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定。
3.公示。将拟补贴名单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 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的,由市或区县(市)、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披付至申报单位账户。
青年人才在长沙市创办初创企业,创业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导向、科技含量较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社会经济效益和市场前景良好的,均可申报优秀青年创业项目,按规定享受项目扶持资金。
2、创业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导向、科技含量较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社会经济效益和市场前景良好的;
符合以上条件均可申报优秀青年创业项目,按规定享受项目扶持资金。
每年择优确定100个优秀青年创业项目,按不超过其实际有效投入的50%,给予每个项目最高50万元项目扶持资金。
2、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申报单位规章制度及财务制度复印件;
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登录长沙市一体化人才综合服务信息平台,下载《长沙市优秀青年创业项目申请表》,按属地原则将申报资料报送至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实地考察,提出推荐意见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拟扶持项目,报市委人才办备案。
将拟扶持项目在市级媒体或部门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由市或区县(市)、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将扶持资金拨付至申报单位账户。
长沙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到定点创业培训机构参加创业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的,给予一定标准的创业培训补贴。
对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到定点创业培训机构参加创业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的,给予一定标准的创业培训补贴。
1、“创办你的企业”(SYB)培训1000元/人次;
2、“改善你的企业”(IYB)培训1300元/人次;
创业培训补贴常年受理。符合条件的培训对象在证书发放半年内,由个人或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向参加培训的定点机构所属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创业培训补贴。
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创业培训补贴审核。
在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由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将补贴拨付至培训对象本人或培训机构。
长沙普通高校博士、硕士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在长沙市创办初创企业可以申请经营场所租房补贴,具体如下:
普通高校博士、硕士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在长沙市创办初创企业,合法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吸纳2名及以上城乡劳动者就业并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可以申请经营场所租金补贴。
第1年每月800元、第2年每月600元,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额度给予补贴。
同一初创企业只能享受累计不超过2年的经营场所租金补贴。
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登录长沙市一体化人才综合服务信息平台,下载《长沙市初创企业经营场所租金补贴申报表》,按属地原则将申报资料报送至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地考察,提出考察推荐意见,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定。
将拟补贴名单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由市或区县(市)、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报单位账户。
亲爱的朋友们,本文来改编或者转载自于网略,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不胜感激!